close

這世界上最懂的自相殘殺的的動物,想來就是人類了吧。明明擁有優於其他物種的智慧與能力,也能不斷地創造更良好優渥的生存環境,但是,卻不停地傷害彼此,並且樂此不疲。

 

晨間的陽光透過半掩的花漾窗簾,在宿舍的陶瓷地板灑下一個個不規則狀的光點。位在上鋪床位的兩個女孩仍睡得很熟,均勻而穩定的呼吸聲為這早晨添了幾分平靜的詳和。

 

季荷站在等身鏡子前,以無比輕巧的動作拿著電捲棒,熟練地夾著自己焰紅中又帶了點澄黃的大捲髮。想到昨天的她,居然在宿舍外頭的長椅上陷入自己的回憶裡,一直到了晚上雨停的時候,才被正準備出門覓食的室友們給叫醒,不禁覺得有些好笑。

 

來都城求學的日子不過六年,發生的事情讓她難受的不想回憶。季荷從沒想到她也會有這麼一天,能用這麼冰冷嘲諷的態度,一點一滴的細數自己曾經遭遇過的慘事。而一切的一切,只是為了六年之後,向那忘了自己的何佳佳復仇。

 

其實,如果他們那個時候沒有對自己的爸爸下手,她或許就會像大多被霸凌卻不敢發聲的孩子一樣,默默忍受。一直到考上了新的高中,忘記了過去的不愉快,展開全新的生活。

 

可是最好笑的是,她就連考上高中的機會都沒有,她那在酒店當小弟的爸爸就莫名其妙地入獄了,然後莫名奇妙地被判了六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而罪名更是可笑,非法持有並拒償槍械。

 

當她看完地院的審判書時真有種哭笑不得的感覺。裡頭竟然完全採信另一方的證詞,對於季荷她爸爸所提供的錄影和錄音資料嗤之以鼻,而對方不過是請幾個證人上來做做偽證,說的七零八落,法官就全盤相信。

 

說到底,這件案子不過是對法律知識不熟悉而發生的橫禍。

 

季荷還記得,當警方持搜索票來到家裡搜查可能槍械的時候,自己才稍稍瞭解發生了什麼事。那一位白髮蒼蒼,看起來挺和藹的老員警,親切地告訴她,她爸爸幫黑道大哥保管了兩枝槍,在知道之後已經報案上繳了,現在來搜索住家不過是為了以防萬一,不是什麼大事。

 

那時的她不過是個十四歲的國中生,也沒有想太多。畢竟爸爸工作的地方本就龍蛇混雜,於是她乖乖地聽了老員警的吩咐,提了二十萬元去警局給爸爸交保。

 

等爸爸快速地做完了筆錄,兩人都還覺得沒怎樣,甚至隱隱有種盡到公民告知義務的榮譽感。手牽著手,腳步帶了點小蹦跳,歡歡喜喜地回家。

 

直到法院寄來了傳票,兩人才發現事情不對勁,因為爸爸是以被告的身分被法院傳喚,而不是他們一開始以為的證人身分。

 

而原告就是那個黑道大哥派來委託酒店保管槍枝的小弟,是個更生人,對法院程序異常熟悉。他沒有聘請律師,自己就能為自己引經據典的辯駁。他控告季荷的爸爸才是自己的大哥,還說兩把槍中,裡頭有子彈具有殺傷力的才是她爸爸的,另外一把沒有子彈的才是他的。甚至還出示了一張他向爸爸借款一百萬元的收據,說就是因為自己還不出錢,她爸爸又想要銷毀槍枝,才故意要他把兩枝槍拿到店裡,猶豫再三後,才連絡警察來查收,而爸爸沒有馬上把槍枝交出去就是鐵板釘釘的證據。

 

他在庭上言辭滔滔,口若懸河,說的入情入理,那一張一百萬元的借據甚至還有爸爸的親筆簽名,經過確認字跡無誤,連爸爸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雖然那個黑道小弟的證人說話結巴,但因為他在庭上直接招供並認罪,又表現出充分的悔過之意。讓法官完全信了那個更生人,還因為爸爸不知悔改,加重了刑罰。

 

審判書上還寫到,由於被告擁有社會大學的學歷,所以理應知道持有槍械即等於擁有,而持有槍械逾三個小時則視為不法。因此,在已知情事之下卻仍明知故犯,加以拒認,罪加一等。

 

然而,根據爸爸的說法,一開始那個更生人送來的是一個黑色的大型公事包,基於酒店裡對顧客的隱私尊重,他們並不會確認裡面是什麼,一直到那個更生人打電話來說要取槍時,爸爸思考了一下才報警。在那之前,他根本不曉得裡面有什麼東西。

 

沒想到,本來只是請警察來查收而已,筆錄上竟寫成破獲!隔天來上班,被經理罵得狗血淋漓後,還以得罪了大客戶為理由,丟了工作。當爸爸想要收集證據時,過去號稱是肝膽相照的好同事卻沒有一個人願意站出來證實他的清白,最多只能憑著檢調的公權力,取得模糊的錄影與錄音檔而已。

 

於是,當一個上法庭已如家常便飯的更生人對上爸爸這種毫無案底的清白老實人,兩相鬥爭,一如老鷹對上幼雛,誰勝誰負,立見分曉。

 

在對方舌燦蓮花,顛倒是非曲直,巧妙的模糊焦點之下,口拙的爸爸只能在法庭上反覆聲明:「不是我做的」、「都是他亂說」、「我沒有罪」,然後眼睜睜看著另一方主導案情走向,他們除了百口莫辯外還是百口莫辯。季荷知道,法律是為了保護弱者、或者是權益受損的一方才存在的。可是在這樣的認知下,這隻兇猛的「老鷹」在一開始,就已被定義為應受保護的「弱者」。所以,每一次開庭,法官都會問這隻笨笨的「幼雛」,你到底認不認罪?然後,「幼雛」就抬頭挺胸的回答,「我沒有罪!為什麼要認!」

 

一直到地院寄來六年六個月的重刑後,他們父女才了解。原來,在法庭上,明明什麼都沒有做的人,只要不擅言詞,就是有罪的。

 

所以說,這樣的法律,這樣的公理正義,還有相信的必要嗎?

 

季荷看著鏡中的自己,扯動嘴角,露出一抹不置可否的笑。順手拿起了遮瑕液,均勻地點在臉上,開始化起了底妝。

 

那個時候,他們父女都太天真了,總以為只要行的正站的直,法律就能還他們一個公道。誰知道自古以來,何人不冤?

 

後來的結局很戲劇化,爸爸即將入獄的消息一傳出,曾經好心幫助他們的街坊鄰居都換了一副嘴臉,說著難以入耳的話,大罵著要他們父女倆還錢。可是爸爸冒著高風險在酒店工作,用自己的生命賺來的一點點積蓄,卻都花在了這場敗訴的官司上。他們蒙冤,不甘想上訴,可是一切又需要錢,又卡死了關節。

 

季荷永遠不會忘記爸爸所做出的犧牲,也永遠不會忘記在那一個狂風暴雨的夜晚,那帶有細紋的臉,用無比溫柔的語氣,所說的話語。

 

 

『小荷,妳知道嗎?事情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如果只有波及到爸爸,那還無所謂,可是,他們怎麼能用我到處籌錢的時候,想要傷害妳!』爸爸緊緊地抱著自己,就像她下一秒就會消失一樣,微微顫抖的身軀洩漏了他難以抑制的怒氣。

 

季荷知道,這是今天早上發生的事。隔壁幾個鄰居聯合起來,想誘騙自己下海,連中介人也連絡好了,就只為了拿回屬於他們的錢。幸好自己機警,懷疑這些兇神惡煞的債主怎突然親切起來,覺的一定有鬼,這才沒有上當,只是一直與他們虛與委蛇,拖延時間等爸爸回來。

 

結果他們等的不耐煩了,想憑人多勢眾直接強行押走她,她不斷閃躲掙扎,正好撐到了爸爸進了門,撞見房內無比混亂的一幕。這些沒心沒肺的惡鄰居才摸摸鼻子,收了手,訕訕地走出他們家的大門。

 

那時的她,好怕好慌,真的覺得自己就會這樣被默默地賣掉,可是在那樣的恐懼中又夾雜著一絲不甘心。爸爸又沒有罪,只是被誣陷;自己也沒有錯,為什麼活該受欺負。那些嘴裡嚷著要討錢的鄰居,所要的,也不過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的錢而已。可是最可恨的,是他們父女連這樣的小錢都還不起。

 

為什麼人的命,可以相差這麼多?

 

『爸爸明天就要去服刑了,這一去,家裡就斷了財源,家裡的儲蓄又都用在了官司上。讓妳一個人面對這些可惡的債主,爸爸不放心。』他鬆開了手,老邁的瞳眸對上了季荷的眼,裡頭有著破釜沉舟的決心,『當年,媽媽車禍而死的時候,妳的爺爺奶奶這才懂得保險的重要。雖然他們已經不在了,但他們用畢生的積蓄幫我們倆保了人壽險。』

 

季荷有些茫然的看著爸爸。突然想起小村裡偶爾會有些推銷員來勸說村人購買保險,大家都沒什麼概念,只當是騙錢的。畢竟,連下一餐在哪裡都不確定了,誰還會在乎死了以後又會如何。

 

看著女兒顯然聽不太懂的神情,季荷的爸爸並不在意,只是很認真的看著她。那目光相當炙熱卻又溫柔,就像是要把季荷的身影深深地烙進腦子裡似的。

 

『爸爸這輩子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讓妳過上好日子,又埋沒了妳的聰明才智,真不知道要拿什麼臉去見妳媽媽。』他嘆了一口氣,緊緊的握住女兒的手。那雙滿佈皺紋和薄繭的大手傳遞著令人安心的溫度。『記住,要好好活下去。爸爸愛妳……同時,也很想念在天國的媽媽。』

 

 

季荷戴上瞳孔放大片,擦上了睫毛膏,本來就很大的眼睛顯得更加明亮有神,就像是少女漫畫裡的人物比例。她眨了眨眼,覺得今天的眼眸特別水亮,有如飽含淚水,可憐汪汪。

 

或許自己是真的很想哭吧。那天晚上的自己也隱約察覺到爸爸似乎不對勁,便軟硬兼施的拖磨著要和爸爸睡,可是隔天起了床,身旁卻不見人影。

 

結果,不到下午就傳來了消息。爸爸在牢裡,利用破舊的衣物作繩,上吊自殺,確定死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o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