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羅瑀彤皺著眉頭,滿臉痛苦地送進第四顆餃子,她的額上泌著細汗,面頰紅的像是能掐出血來。程風一面與朋友談笑,一面分神注意羅樓兩人的動靜。被強迫吃茴香餃子的會長顯然是快要不行了,而樓醫生不知何時已經放下酒瓶,緩步移動到羅瑀彤身後,面露擔憂,哪還有幾分醉酒的樣子。

 

一個聲音插了進來,「會長似乎不太舒服,要不,剩的六個我幫她吃,反正意思有到就好,這個大獎對沒吃辣的人來說實在太難消受了。」

 

程風望向音源,原來是大傳系的學弟阿龍,個性挺規矩的,而他對會長的愛慕之心可說是人盡皆知,唯一不知情的大概就只剩羅瑀彤本人了吧。現在,他終於出面英雄救美,就是不知道某人領不領他的情呢?

 

他瞥了樓軒宇一眼,突然很好奇這樣一位溫文儒雅的醫生會如何接招。面帶微笑,程風搖搖手指,說,「不行,這是一開始的規定,要乖乖遵守喔。今天壽星最大,要聽我的。」

 

阿龍無法,只好在羅瑀彤旁邊遞水,眼中的愛慕與憐惜滿溢。程風看著後方面色瞬息萬變的樓軒宇,忽然覺得很有趣。就在這個時候,樓軒宇險是忍受不住了,幾個滑步向前,快速伸手擋住了阿龍正準備送水的杯子,阿龍抬頭一看,驚訝地叫出聲來,「樓醫生,怎麼了嗎?」

 

「夠了,茴香不是這麼吃的,尤其是對不吃辣的人。」樓軒宇站在羅瑀彤後方,完全無視阿龍的問話,望著程風,眼神銳利的像是能把他灼傷,但吐出口的話語卻無比淡然客氣,「程風,我和羅小姐先祝你生日快樂,我們先行告辭。」

 

他一把拉起不知所措的羅瑀彤,直接就往玄關走,穿好了鞋,砰的一聲關上了大門。眾人錯愕地看著戲劇化的發展,又齊齊轉向程風。程風笑得燦爛非常,這樣的發展正在他預料之中。因為生氣而喝醉酒的樓醫生,可以藉著酒醉做出不合理的舉動,而會長強迫中獎吃辣的遭遇也足夠引人同情,樓醫生把她帶走又對自己這個壽星做足了禮數,即便態度不善,也算師出有名。不過,接下來要怎麼發展,就要看他們自己了。

 

希望……會長不要今晚就被樓醫生攻陷了。程風腦中閃過這個念頭,然後低低地笑了起來。

 

「他真的是樓軒宇學長嗎?怎麼和傳聞中的完全不同,我一直以為他是一個才華洋溢溫文爾雅的人。」

 

「會長被一個酒醉的人帶走,會不會有問題呀?我還是追上去好了。」說話的,是剛剛想代替羅瑀彤吃餃子的阿龍。很明顯地,他對會長突然被樓醫生帶走一事感到有些擔憂不安。

 

面對這些雜七雜八的言論,程風終於出聲制止,他勾起嘴角,說,「朋友們,穩住呀。放下心來,不會有事的……沒有人捨的對自己的心上人動手的,我們還是別做會被馬踢的事。」

 

此話一說,瞭解弦外之音的人不約而同的「喔」了起來。阿龍的眼前立刻被人放上一瓶清酒,他落寞地笑笑,直接拿起了酒瓶狂罐,豪邁的氣度令大家拍手叫好。

 

程風看著迅速恢復活力的友人們,腦中勾勒起羅瑀彤和樓軒宇的身影,他也不知道這樣的決定對不對,說不定對樓軒宇而言只是畫蛇添足。但是,如果能在老死前再促成一對佳偶也是件不錯的事。

 

心底倏地浮起一個人影,不知道季荷現在過的可好……他託樓醫生寄給她的百香果有收到嗎?特別為她挑選裝滿小說和漫畫的SUSB,不曉得是否可博佳人一笑?

 

不知怎的,程風突然有點羨慕樓軒宇和羅瑀彤了。他們雖然錯過多年,卻得以相逢,甚至擁有把握彼此的機會。而他和季荷,只怕重逢也是難堪。

 

他輕嘆一口氣,雖然沒有蛋糕,但生日的三個願望就這樣吧。

 

『希望自己能夠健康地活下去,希望會長大人和樓醫生能終成眷屬,希望季荷能夠平安幸福。』

 

他在心中默念三回,虔心祈禱,然後端起桌上的酒杯,像是對著有幸同桌的好友,也像是對著窗外的圓月,更多的成份,是對著自己的自我催眠,他一口飲盡,嘖嘖嘴,心滿意足的笑了起來。

 

○●

 

五天後,九月三日,下午四點。

 

結束完一天煩人的課程,程風簡單吃了個小點,拄著拐杖,慢慢地走進傳播館,抬頭看了眼館壁的大時鐘,眼中被落日染上了細碎的金光,就像微弱的火焰。

 

前幾天,他剛過完他的二十四歲生日,就不幸發生了從樓梯上摔下來的意外。時至今日,他裹著石膏的左腳不可避免地有些跛。雖然用輪椅會比較輕鬆,但程風還是堅持用拐杖。他想用他最後的時間,好好地感受雙腳踩在地面上的感覺,這是他最後僅存的尊嚴和自由,他不想再被疾病所剝奪。

 

拐杖落地的聲音,匡噹匡噹,在空無一人的走廊上顯得格外清響。這個時候,除了夜間部和音樂班外,T大的課程都已結束,學生們也迫不及待地出校覓食,以往還會見到三三兩兩的滯留同學,但今天卻一人也無,讓他覺得有些奇怪,但並沒有放在心上。

 

現在,程風最煩惱的是今晚八點「T大風雲人」的引退宣言。這些年來,隨著他愈益老化,聲音卻愈加動聽,在廣播界也算小有名氣,向外接了不少節目,甚至擁有一群死忠的粉絲。

 

如今,他的身體狀況已不堪負荷,前幾天的跌跤,到醫院檢查的結果,醫生告訴他,他的身上有一堆問題。心博過慢、骨質疏鬆、心血管疾病等等的各種老年人會遇見的問題,在他的身體一一浮現,讓醫生嚴重懷疑他是不是假造身分證件。一直到他告訴醫生,他被早衰症纏身時,醫生臉上的表情才從狐疑轉為憐憫,讓程風難堪地低下頭。

 

他不需要別人的施捨,即便是同情。

 

因為知道了自己的終點,他就算有優渥的收入,也秉持著及時行樂的精神,衣食住行無一不是最頂級的。他沒想過要在死後留下遺產給誰,這是他自己用天賦積攢的,任誰也沒資格動用,他也不會讓人有這個機會。

 

他走進錄音室,輕觸透明的隔音玻璃,思緒千迴百轉。

 

這是他第一個踏入的廣播世界,程風曾在裡頭,和無數的來賓對話,用他的風趣幽默、談笑自若的態度吸引許多聽眾的興趣,也用他越發出塵脫俗的磁性嗓音,征服每位粉絲的耳朵。讓他在這個只有聲音的世界裡,活出自我的精彩。

 

錄音的時候,是他最輕鬆寫意的時候。在這個屬於他的戰場,程風是獨佔天時地利人和的好手,有豐厚的聲音資本、揮灑自如的應變能力,和足以讓人一掬同情淚的悲慘過去。他在這裡,穩穩地擴張自己的領土,地位堅不可搖。可今天,他必需與這一切告別,成為歷史的回聲。

 

透過玻璃的反射,這一個多月來,他第一次看見自己的模樣。頭髮已然灰白稀疏,目光混濁,臉上皺紋滿佈,帶著點點褐斑,四肢瘦小乾枯,骨瘦如材,他痀僂著背,手上拿著拐杖,露出一抹苦笑,看上去竟有幾分滑稽。

 

是了,如果讓他的粉絲知道自己的樣貌,還有人會願意喜歡他,毫不介意地接納自己的醜陋嗎?在這個只要有錢,人人都可以整形成小品帥哥美女的時代,他的悲慘遭遇只能成為故事,讓眾人品味記憶,卻始終見不得光。

 

所以,他選擇在最風光的時候離開這個舞台,讓所有人記得他曾有的美好。也讓他的聲音成為記憶中最燦亮的星,永不熄滅,永不墜落,只有在夜色微瀾時得以回憶。

 

程風知道,這樣的想法何其自私,但他早已時日無多,這是一開始就已註定的結局。與其在錄音室裡奮戰到最後一刻,他寧可提前優雅的瀟灑離開,一如五年前他對季荷那般。

 

想到季荷,心突然有些痛,他不自覺地緊捂胸口,喘了幾口氣。那個他無緣相見的美麗女孩,應該也會如同她的名字,繼續在這個浮華塵世過著出淤泥而不染的生活吧。然後,到了日本後,或許不久後也會同一般女人一樣,與一個懂她的男人結婚生子,擁有平淡幸福的生活。

 

思及此,心似乎更痛了,他蹲了下來,狼狽地呼吸,有種氧氣進不了肺葉的感覺,無比難受。渾沌紊亂的大腦突然閃過樓軒宇眸光深遠的眼神,和一句平淡而真摯的話語,遙遠飄邈彷彿自遠古而來。

 

『但是,我發現,有些人、事、物會在時光中逐漸淘洗沉澱,然後,就會變成純粹的百分之百……』

 

心底不期然地劃過一絲了悟。當初他嗤之以鼻的話,如今竟在他身上實現。原來,他會如此關心季荷,是因為在回憶的沉澱裡,她已在不知不覺中被他染遍故鄉的氣息,成了他記憶中百分之百的鄉愁。有如餘香般,始終在他心頭環繞,只是他今日才發覺。

 

真的,頓悟的太遲了呢……可是現在,他再做什麼都是無濟於事。畢竟,他連季荷最基本的幸福,都給不起,更談何追求相守?

 

為什麼上帝要讓他在最後有所領悟?這樣的意識何其殘忍。因為,以他衰敗殘病之軀,根本不配擁有如此妄想的資格。如果,對這一切都懵懵懂懂,就迎向死亡的懷抱,是不是就可以少了點遺憾呢?

 

他揪著心口,忍著排山倒海向他襲來的劇痛,大口吸著氣,冒著涔涔冷汗,終於意識到自己的痛不是來自心裡,而是身體。他吃力地掏出通訊機,視線卻模糊得讓他看不清顯示螢幕,手指顫抖著憑著印象解鎖,觸碰,看見了一串朦朧的號碼,像是很多隻螞蟻在螢幕上集結爬動,他咬著牙,按下撥號鍵,聽著來電答鈴的旋律,那麼熟悉,卻已分辨不出是什麼歌。

 

第一次,他發現等待的時光是如此漫長。當通訊終於被接起,彼端傳來倒吸口氣的女聲時,他努力地抬起頭,看了眼視訊中的螢幕,臉露吃驚的女孩面龐居然變的扭曲模糊,讓他認不出到底是誰,只能用盡最後的力氣,虛弱無力的說,「救……救我……」

 

「好,你等等!我馬上就叫救護車,帶軒宇去找你!程風,你一定要撐下去,不能睡,知道嗎?」螢幕裡的女聲透著焦急和擔憂,如此說道。但聽在程風耳裡卻有如毫無意義的雜訊干擾聲,嘶嘶沙沙,嘈雜難聽,讓他的耳朵快要爆炸。他順著慣性把通訊機給甩出門口,世界突然寂靜起來,他覺得自己就像在一座死城,孤立無援,求救無門。

 

在最後的意識墜跌前,程風似乎看見死神的鐮刀,散發著森冷的綠光。耳邊又出現許多奇怪的聲音,乒乒乓乓,出奇的響。渾身被冷汗浸溼的他,已經透不過氣,缺氧的腦袋沉重的厲害,疼痛到了極點已開始麻痺,有點輕飄飄的感覺。

 

腦海快速地浮過許多模糊的面孔,遠在南方的爸媽、弟弟、街坊鄰居,來都城後認識的真心好友,樓醫生、會長、學弟學妹,還有許多僅有一面之緣,身穿白大掛的醫生。最後,在腦中停格蒼白的,是季荷淌著淚的清純臉龐,背景是他仰望多年的故鄉圓月。那一瞬間,他似乎聞到了小時候雙腳踩在泥土上,青草清新的芬芳;嘴裡彷彿嚐到了難以言喻的酸甜滋味,甜如膩死人的蜂蜜,酸似未熟的青檸檬,兩相揉合。那味道,是他最鍾愛的百香果。

 

原來,他還是捨不下自己的故鄉,那個生他育他的地方。

 

他也沒能來的及向所有喜愛他的粉絲說一聲道別。但如果就這麼離開,似乎也是一件不錯的事。至少,他能把對季荷的傾慕永遠藏在心中,帶離人世。

 

那些存在於回憶裡的美麗事物,是他心底最柔軟的部分,他實在不願意干預更改。所以,來不及救他也無所謂。請讓他靜靜地,安靜地,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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